“确实。”何南点点头:“但是……尽量还是不要跟人白刃战啊,雪莉。臂刃攻击范围太短了,没比你拳头打得更远。这点杀伤范围太容易吃亏。”
“我当然会注意的。但如果是对方用拳脚,我用臂刃的场合,不觉得我优势就很大吗?”雪莉说到这里,发出一阵轻微的哼笑:“我要这种暗杀武器就是打算玩阴的啊。干嘛跟人家面对面打。拼命的时候,一开始就放出臂刃砍人家,可不如先用拳脚过几招,然后我突然弹出臂刃把他捅死。”
“……听着就很阴险啊。”何南深感雪莉的腹黑:“你怎么不直接开枪呢?”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啊。都拼命了,能开枪我肯定开枪。”雪莉呵呵笑道:“我才不管怎么赢呢,活着的人是我就好。”
大人,时代真的变了!
何南脑海中瞬间想起这句话,深感它说得究竟多么正确。
要杀死敌人时,不管手枪、刀剑,还是拳头,能打中的就是好武器。
在纽约这种危机四伏的城市生活,打起架来就是要多个心眼。
毕竟有可能你以为只是正常的打两拳解决下矛盾,对方就动了杀心。
而持枪的比例,又太高。
所以……当对方突然拿起枪来时,你最好有办法面对这个危险。
雪莉的这两把暗杀手枪,是她在地摊上买的。
……嗯,没错,地摊。
还是那种学院学长毕业前为了甩卖自己物品而在校园内开设的。
这两把暗杀手枪一共花了五百美元买到手。
已经很便宜了。
基本白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