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刻,蒂芙尼就立刻驱动马甲前去查看。

她没办法坐到精准定位,所以在走到下一个拐角的时候,才看到了真正的案发现场。

一个市井混混模样的人,用一把枪杀掉了两个衣着华贵的上等人,同时也是一对夫妻,他为此沾沾自喜,愉悦的瞪大了棕黑色的眼睛,略微凸起的眼球配上那病态的笑容,显得格外扭曲。

而那对夫妻的尸体旁,还站在一个岁左右的孩子,黑色头发,宝石蓝的眼睛,面色惨白,受制于惊惧之下,甚至来不及反应悲痛。

【宿主,是幼年形态的布鲁斯·韦恩。】

布鲁斯仍在巨大的惊惶之中不能挣脱,他不明白刚刚还和自己一起高兴的看完电影的父母,为什么此刻就这样躺在了血泊之中。

这一切来的都过分仓促和荒唐。

乔·启尔他不是个惯犯,但兴奋感却早早的就战胜了恐惧,哥谭的深夜惯是滋养丑陋和黑暗。

其实他的枪里不止两颗子弹,但是他在快速射杀了那对富人夫妇之后,并没有立刻解决掉他们的儿子,一是因为觉得他不足为惧,二是因为他想多看两眼对方惊惧和愧疚的表情。

此时此刻,他已经在想,也许让这个可怜的孩子活着才是对他俩说最大的痛苦。

所以说,当意识到自己一念之间能够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时候,乔启尔又开心的笑了,他手心有些发汗,拿|枪却还不是问题的,病态白的脸上泛出些红色,口水吞咽的频率证明了他的紧张。

他想再次举起枪对准这个男孩。

不一定是要杀了他,或是为了威吓,或是想要让他受些伤,流多点血。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跟他今日兴起的枪|杀|抢|劫一样,都是随性随机的行动。

因为这样对他来说,刺激极了。

咔哒,咔哒,咔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