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进去,透过窗户,李墨便看到了一个带着口罩的青年坐在侦探社的角落。
留着长长的黄发,带着白银色的耳钉,十根手指上面最少套了八个戒指。
还穿着一身很潮像是风衣的外套。
面色白净,长眉丹眼,长得很是秀气。
乍一看,李墨还以为里面坐着是一个女人。
不过现在娱乐圈的审美观就是这样,越是长得像是女孩子的男生,也就越遭人喜欢。
同样也被称之为小鲜肉。
最好是那种风一刮,就可以吹倒的那种,最是能够获取女粉丝保护欲的。
单凭这样的长相和气质,李墨也可以断定他的粉丝团体应该不小,最起码也在两千万上下的粉丝量。
想追秦岚这么一个刚踏入演艺圈的新手,还是蛮有信心的。
但据李墨所知,貌似秦岚还是喜欢男人味多一点的男生。
今天主要的目的是解决这件事情,李墨也就没有往其他方面多想。
不过今天这事的主角,很明显不是这个小鲜肉。
而是小鲜肉身边的那个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
这个家伙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多岁的年纪,长得不算是很雄壮,但却是那种看起来十分结实并且会点功夫的练家子。
他身躯站的笔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而且侧脸上还有一道将近十公分的伤疤,给人第一眼的印象这就是一个十分凶狠的家伙。
不好惹的那种。
李墨看向身旁的王晓旭问道。
“什么情况?”
“现在黑路上面的人也能当经纪人了?”
王晓旭笑了笑。
“嗨,就是一群臭嘚瑟的家伙。”
“不过这年代,十个家伙八个黑,娱乐圈看似平静,其实背后还是有很多黑路上的人在把控的。”
“尤其是这种棒子部落回来的小鲜肉,基本上原先都是社团在背后操控。”
“不然他们敢这么猖狂么。”
“原来是这样!”
李墨点了点头,带着王晓旭推门走了进去。
看到有人进来,黑衣汉子眼神一亮,目光瞬间落在了李墨的身上。
“你就是这家侦探社的老板?”
说话间,正襟危坐,一副很危险汹涌的气势便从他身上散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