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巨人

狄克思忽然又想起巨人的脚趾似乎是一种炼金材料,可惜配方却记不清了。而且今天和巨人近距离接触才发现,这家伙身上真可谓是臭气熏天,脚趾的味道更是难以描述。之前散发着螺蛳粉味道的风暴斗篷靴子,跟巨人的脚趾一比,都算是香的。

狄克思猜测:因为巨人的身材过于高大,溪流对巨人来说,只不过是一处小水洼。若是到白河里洗澡,整个河水都会变得乌黑,所以岗亭上的士兵或者巡逻的卫队一旦看到巨人靠近白河,就会大声示警,引来军队驱赶巨人。久而久之,巨人就养成了不洗澡的习惯。

利亚走向狄克思:“和我们一起战斗吧,这样你就有东西可以吹嘘了,如果你有种的话,就去勇士之家。”

艾拉将收回的钢箭收进箭袋,也说道:“本事不错嘛,够格担任一个称职的盾友。”

“盾友?”

“外地来的?连战友团都没听过?我们是由一群战士组成的组织,都是为荣誉而战的兄弟姐妹。如果报酬可观,我们也会出面解决问题。”

狄克思当然知道战友团和盾友是什么,但他的表现得符合自己刚来天际的人设:“听起来不错,我可以加入你们吗?”

“这我可做不了主,你去勇士之家找克拉科·白鬃。那老头儿看人很准。看着你的眼睛,他就知道你有没有本事……如果你要去找他的话,那祝你好运吧。”艾拉说完,转身离开。

法卡斯背起大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狄克思闻到了一股奇特的味道。嗯,狼狗的味道。

“战友团……我迟早会来的,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去龙临堡给领主送信。”狄克思想道。

很快,走过白漫城的马厩,白漫城主体赫然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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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的时候,也有几位朋友每天支持鼓励。可惜赶上了整改,被屏蔽了三分之一章节,埋的线和伏笔全都断了,实在没办法往下写。但每每想起他们的鼓励,内心还是感觉十分温暖。

希望这第三本书,不负你们的鼓励。

你问我第二本书?第二本被404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