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四周还有些人的, 他们瞧见混混围在这里,立马轰然散开,躲得远远的。
“这位小姐,是要去哪里呢?”为首的混混,头上地翘着一根毛,一脸坏笑道。
“我去那儿关你什么事?”林雪棠冷眼看他。
“你们这是做什么?”张悦上前一步,把林雪棠和孩子都护在身后。
“我看小姐愿意给这些小乞丐买烧饼,心底真是善良,我现在日子也过得不好,不如也给我点钱花花。”混混依旧坏笑着说道。
“你们有手有脚,怎么也做这种乞讨之事,去找一份事情做,不就能养活自己?”张悦呵斥道。
“这不巧了。”翘毛一拍手,当即乐呵道:“我们本来是有事情做的,不过现在估计是做不了事情,你们两个人,可是把我赚钱的饭碗给带走了。”
赚钱的饭碗……张悦顿时明白过来,眼皮子一跳。
所谓的赚钱的饭碗,就是林雪棠想要带走的那个男孩,他们刚刚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些混混看到了,这会儿是过来要人的。
林雪棠眉头紧皱,她比张悦更早些时间明白,男孩一听到混混的声音,更是紧紧抱着她的腿,不愿松开。
她明显能感受到男孩在发抖,比刚刚抖的还要厉害,显然是在害怕。
“就是为了一个孩子?”张悦问。
“什么叫就是一个孩子?那可是我吃饭的碗。”翘毛这话一说,其余几个混混就跟着笑了起来。
“你们还是不是人,故意把好好的孩子给弄残,让他们讨钱养活你们这些卑鄙的东西。”张悦冷声道。
“卑鄙吗?能赚钱,有什么好卑鄙的。”翘毛嗤笑一声,“今日你们得把人给我留下,另外再给我一些钱,不然别想着走。”
“你想要多少钱?”林雪棠沉声问道。
翘毛眼咕噜一转,就痞里痞气道:“你们应该挺有钱的吧,那随便给个五百银元就行,你要是给的多,这小乞丐我也不要了,就送给你。”
“没错,毕竟好事做了,怎么也要得到一点东西。”旁边的混混附和道。
林雪棠闻言,顿时眉头紧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