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矢新报》卖得好,卖报纸的贩子,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
但看报纸的人,就不一定能笑得出来。
天上人间中餐馆的余老板,就很喜欢云中梦,云中梦写的小说,他觉得是这世上最好看的小说了。
因而,《新矢新报》每期报纸,他都会买两份,一份用来看,一份用来收藏。
而今日,余老板刚把中餐馆的门打开,就迫不及待地去买了报纸,还差点没买到,愣是在冷风中等了大半个钟头,才等到补货而来的报童。
余老板拿着《新矢新报》回到餐馆,寻了处舒适的位置,就开始看了起来。
余老板认识的字并不多,他看得很慢很仔细,好在云中梦写的《包包历险记》是白话文,他虽看得慢,但能看得懂。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余老板是只认识零到十这几个数字,以及自己的名字。
但他又挺喜欢看报纸的,每次买了报纸,就让中餐馆的陈掌柜来念,他在旁边听。
后来,为了方便看云中梦的小说,他竟是开始学认字。
每当看到不认识的字, 他就会问陈掌柜。
等陈掌柜将字的读音和意思告诉他,他便会反复写上几遍, 再把字记到他准备好的一个本子上,然后注音并写上字意。
当然了,他的注音不是写的拼音,而是在旁边写个他认识的同音字。
毕竟,后世所用的拼音,要等到1958年才会出现,这时候的字典,大都也是这样注音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余老板已经从最开始,不停地往本子上写不认识的字,变成偶尔才写上一个字。
而被写在本子上的字,他每日也都会拿出来读一读,并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一写。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读得多了,写得多了,认识的字自然就多了。
包包被坏人抓走了,余老板为包包捏了一把汗,并担心好几日,而今日他终于是能看到后面的内容了。
包包的手脚被绳子捆着,关在晦暗的小屋子里。
他觉得很奇怪,出声询问其他被关着的孩子,“你们怎么被关在这里了?也是被抓来赚钱的吗?”
那些孩子却是不说话,甚至连看都不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