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军难以置信道:“这餐馆的老板,莫非是个傻子,怎么把钱花在小东西身上,还给他们饭吃,不如把钱给我的了。”
“军哥说得对,这餐馆老板,一定是个大傻子,就该把钱给军哥。”几个小弟恭维道。
“既然是大傻子,那就好办了。”张小军一脸凶恶道:“日后,我们就来这家餐馆,这老板好欺负,让他给我们点钱花花。”
“军哥英明,军哥霸气……”几个小弟立马吹了起来。
张小军作为一个混混,平日坏事做尽,他经常会去支着摊子的小饭摊吃饭,并且不给钱,甚至还要从对方手里拿走一些钱,美其名曰,替摊主免血光之灾。
这样的事,他做得非常多,但他从没有欺负过,有两层楼的大餐馆的老板,他怕对方人多,他和几个小弟会打不赢,甚至还被人给打死。
而今日这个老板,就是个大傻瓜了,他总算是可以欺负一下。
张小军这般想着,越想越开心,到最后竟是笑出了声,而这声音还挺大的,正在拨弄算盘的陈掌柜都听见了。
陈掌柜循声望去,见着几个混混蹲在外面,目光如狼似虎地盯着里面,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这些没命的玩意儿,在店门口做什么?”
陈掌柜想要找人将他们赶走,却瞧见阿呆手里的碗空了,他便问道:“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一碗?”
阿呆自从上次遇到余老板后,整个人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顿顿吃不饱,甚至一整日都没有饭吃的他,如今却能吃饱饭,而且还有机会吃到肉。
虽然这些肉和菜,都是别人吃剩下的,但阿呆一点也不嫌弃,更何况他以前只能翻垃圾堆和潲水桶找东西吃。
那些东西更不好,而且还不一定有吃的。
阿呆已经吃饱了,他吃得嘴角流油,肚子饱饱的。
他听见陈掌柜的声音,连忙摇摇头,“谢谢陈掌柜,我已经吃饱了,我吃了这么大一碗菜,这么大一碗饭,已经吃不下了。”
阿呆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比画着,两只手分开又合拢,画了个挺大的圈,这个就是碗。
陈掌柜不禁被逗笑,点点头,又让店里的伙计把碗筷收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