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面,被激怒的小邓还在跳脚,朝着秦钊指手画脚地说:“你放屁,我犯得哪门子罪?明明就是那个小兔崽子闯进我家把我打了一顿,还把我媳妇揍成这样的!”

他还想上前跟秦钊动手,结果被民警扣住肩膀死死拦住。

秦钊丝毫没有因为他的叫嚣而动摇分毫,只有在他说“小兔崽子”的时候,狠狠皱了下眉头。

他朝自己带来的律师示意,于是律师上前一步,将一个u盘递给民警道:“这是整个案件发生时的录像,从他殴打自己的妻子开始,到所谓的被人恐吓威胁结束,视频内容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身体上的伤害,以及他妻子身上的伤,也都是由他殴打所致。”

“因此我将代表我的委托人,同时告他,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伤人未遂、以及诬告罪。”

听到有证据,刚刚还十分嚣张的小邓终于熄了火。

他后知后觉的想起了摄像机的存在,然后猛地回头,恶狠狠地看着女人说:“你是故意的!你为什么没告诉我有摄像机在拍!”

女人慌忙摇着头。

她当时一直在院子里,开始时由于被打,根本没有闲心去观察门口的人,后来沈竹出现,她又被指桑骂槐骂得狗血淋头,连头都抬不起来,根本顾不上看其他人手里拿了什么,因此也是毫不知情。

律师听了小邓的一番话,推了推眼镜,并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解释道:“这位先生可能有所误会,有关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受害者的确是这位女士,但是后面的诬告罪,你们二位都是我们的状告对象,并无主次之分。”

毕竟女人同样也做了沈竹殴打她的证词,仅这一点就足以定罪。

女人着实是没想到,这个人竟然连自己都要告。

那个人嘴上说不是为自己出头,可最后还是威胁了小邓不让他再次出手吗?

难道他真的不是因为同情她?所以在替她警告小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