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练毛笔字也一样的不行,水盛在浅口大碗里,他蘸着写几个字,水面上就能浮起一层薄薄的碎冰。
用热水他又怕伤了毛笔,索性向纸上夫子告假,暂不练习毛笔字了。
顾采薇劝诫柳庭璋道,一旦开始练起软笔字,最好不要再去写硬笔,两者写字很是不同,怕他混淆,学成个四不像。
因此柳庭璋只好息了用沙盘练字的心思,也就每日中午,太阳尚有热乎气儿的时候,用毛笔划拉几个字,与夫子保持着交流。
其他时间他就用来背书。少年人记性好,他又格外用心用功,三更灯火五更鸡,说梦话都是“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再不然就是“鸣凤在竹,白驹食场”。这段时日倒是将秦秀才手里的所有蒙童书籍背得烂熟于心。
腊月里,二十三糖瓜沾,二十四磨豆腐。
柳庭璋全家热热闹闹地准备过年各项事务,务丰十八年正月里,便能闲坐着吃汤圆。
这一日,在全家一同围坐桌前共用晚饭时,觑着秦秀才吃饱喝足放下碗筷,柳庭璋便紧跟着也停了用饭,深呼吸两下,端端正正、字正腔圆地开口请求道:“爹,我想要看《礼记》,您能否借书给我?”
秦秀才大为诧异,仔仔细细看着眼前的继子。
第12章
柳庭璋穿着娘亲孟氏手缝的通身黑布棉袍,比他的身形略大些,这也是穷人家惯有的事情,为了第二年还能再穿。
他在腰上扎了条黑布腰带,将衣服收紧免得灌风,越发显得少年身形单薄瘦长。
他头发乌油油一束,用竹簪子挽出个最基础不过的书生髻。眉峰锐利,凤目明亮,双唇厚实,小小年纪已经有了英气勃勃之意。
秦秀才不惜自曝其短,劝告道:“璋儿,欲速则不达。我自谓钻研学问半生,但是对于四书五经,实际上也就是懂了个皮毛而已。开办私塾,只能给初初启蒙的孩童讲讲字形字义,句读断句等。再深一层的,我实在不敢开口,生恐误人子弟。”
“我确实有珍藏多年的《礼记》,保存完好。但是其中深意,我只是一知半解,根本给你讲不明白。你只能自己摸索着看。我担心你看不懂,读书热情会备受打击。你可真的想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