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舅和木氏去年一共挣了有一千两。在他们看来,过一辈子都够花了。
“我们也同意,就当给子孙后代积德了。”
于是乎,张县令的政绩又记上了一笔。
所有的百姓们都签订了文书,粉条制作出来后统一交由县衙,集体走水路运去京城,空间够大又节省运费。
“放心吧,肯定不能私自拿去卖。”
“就是,林姑娘把这么挣钱的方子都交给咱们了,那样干可就太不是人了!”
“大家记住了,这粉条如今是贡品,制作法子也只能教本县的人。如果有私自教传的,那就是死罪,全家也都要被驱逐出去。”
单靠自觉来维系是远远不够的,毕竟粉条这么挣钱。所以适当地提醒一下也是极有必要的。
“县令大人说得不错,粉条如今是陛下钦点的苑县贡品,如果其他地方制作了,朝廷也不会收。而且这是我们家的秘方,到时候我会让那些人把赚得钱都吐出来。”
林眠倒是没有吓人,古代把秘方看得极其重要,私自盗窃别家的秘方确实是死罪一条。
不是说林眠心胸狭隘,不愿意带领隔壁县的居民一起发家致富。
一是粉条制作法子简单易学,一学就会,红薯也遍地都有;
二是市场需求量有限,大家都做粉条拿出去卖,一年不到,粉条就贱价无比,还发什么家致什么富呢?搞不好全县都要赔个底朝天。
所以,必须保密。
“放心吧大人,我们回去会和村民们交代好的。”
“对,而且都要签订协议,学会的泄了密就全家发卖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