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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顿家常菜后,叶问今还是打算带大家伙儿一块儿去下馆子。

毕竟大家共事了半年有余,还未曾一起吃过大餐。

在永梦楼最大的包厢内,大家坐满了三大桌,甚至有几人叶问今都不怎么认识,是后来的伙计带来的。不过都经过了王二娘和忠叔的考验。

这酒席算是庆祝自己准备去京城开分店,而并非离别酒。

顺便可在这酒席上确定一下一起去京城的人员。

是这样的,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总是好些,如今有了基础不可能再像刚来这边一样光溜溜的就一个人硬干活,直到干出头。京城不比得小镇,若是没名气便就没人来,没人来并非不赚钱,而是在日夜亏钱了。

去了京城那儿也要熟悉地形,熟悉与溪台镇不同的风土人情。其次,自己的名号虽然在溪台镇是响当当,但是在京城便不是如此,想要招到满意的谈何容易。

外地来的医生,总是比不得京城土生土长的老中医可信。

更别说是——乡下来的年轻女牙医。

叶问今与大伙儿讨论了这事儿,大伙儿大都希望留在溪台镇,毕竟溪台镇有他们的家和他们的家人。

本来王二娘和庞云都准备和叶问今一同去京城的,但她只答应了庞云。王二娘如今算得上是叶问今医馆的一把手了,若是她也离了医馆,怕是要乱套了。而且王二娘各方面的能力都比较均衡,是个综合型的人才,应当能够在她不在的时候带领叶问今医馆稳当地走下去。

因此在叶问今的劝说下,王二娘留下了。

还有一人——叶氏医馆的朝阳,本也在叶问今想带走的人选里。

但是这个有趣的小姑娘的特点便是有自己的想法,她就是要留在这儿,让她的偏心爹和弟弟看着她一步一步变得强大,争一口气,叶问今也不好强迫她跟着自己。

如此跟着叶问今一起走的便只有庞云和阿辉。

庞云在这边无亲无故,只要带着阿宁,去哪儿都可以。庞云虽然脾气倔了点,但肯干肯学,认识字,也能自己摸索着看点儿医术。而且她的性子叫叶问今喜欢,像悬崖上的野玫瑰,受过许多磨砺也并不萎靡。若有人来惹她,还要伸出刺去扎他两下。

而阿辉是个有抱负的年轻人,也想要去京城闯荡闯荡。身强力壮也听话,不过有时候容易受别人的评价影响,改变自己的想法。但这并非大问题,都可以慢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