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惊春表示有点疑惑。
剧情实在不应该这么发展啊?
电视里可都不是这演的,小说里也不是这么写的。
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世家公子流落小山村,蛰伏多年杀回京城,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最后推翻□□,要不自己上位当皇帝,要不扶持一个皇子当皇帝,最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功成名就事了拂衣去,带着妻儿游遍大好河山的故事吗?
沈惊春想的天花乱坠,陈淮还在语气平稳的叙述。
“我娘发现小公子死了,就将他就地掩埋了,拿着钱财到了庆阳府也不敢回祁县,就买了一座小院子带着我生活了几年,后来见无人找来,这才回了祁县,但回到祁县没两年,就真的有陈牧以前的忠仆找了过来,我娘不敢说小公子死了,只能谎称她的亲生儿子死了。”
“说起来倒也巧,我与那小公子的后腰处都有一颗红色的痣,只是位置不太相同,但已经过了好几年,再加上那几个忠仆没有亲眼看过那颗痣,也就信了我娘的话,将我当成了陈家小公子,而我娘也因为陈家人找来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熬了没几年就去了,临去前还嘱咐我如果以后有机会,要帮陈家翻案。”
那颗红痣沈惊春有幸见过,说是在后腰,其实是在臀部骶椎骨上方和腰椎连接处的边上,也就是现代人们常说的腰窝的位置,在细腰翘臀的衬托下,那颗红痣真是要多性感就有多性感。
沈惊春手指动了动,想摸摸那颗红痣的想法蠢蠢欲动,怕自己做出什么不合时宜的事情,连忙将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翻案恐怕是有点难,要是别人也将你当成那陈小公子,也是桩麻烦事。”
陈淮看着她紧紧握住的手,轻笑一声探身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放心吧,周桐可以容忍我跟母姓,但绝对不会容忍我认别人做父亲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54章
自国朝立朝以来, □□废中书省,中央集权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由皇帝直接统管六部, 再之后世祖设内阁, 到如今已经完全成为国朝的行政中枢。
而能入内阁的辅臣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
周桐当年科考虽是二甲, 可朝考上考中了庶吉士, 是正经的翰林院出身, 而国朝以左为尊,周桐能在区区十来年的时间爬上刑部左侍郎的位置,已经很了不起了, 未来只要不是他自己作死, 不出意外等刑部尚书致仕,他便能接任, 进而入内阁。
这样一个人, 别说陈淮本来就是他亲生的, 就算不是亲生的, 恐怕他也无法容忍陈淮认别人做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