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天晚上,渺封卿哄着粉小白坐到了他的腿上,细细密密吻着她的眼角眉梢。
粉小白初始有些抗拒,但渺封卿哄她,说和这是人族喜欢对方的表现,他笑着沉沉地说自己很喜欢她,还问粉小白喜不喜欢他。
他们已经成了朋友,粉小白不想撒谎,但她对于喜欢一词的定义是从渺封卿口中得知的。
她点点头。
渺封卿哈哈大笑起来,将粉小白圈在怀里,一声声唤着:“小白,小白。”
粉小白被他抱得迷迷糊糊,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渺封卿发现她不会写字,就捡了根树枝,手把手地教她认字写字,告诉她世间万物都可以用字记载下来,这样别人就可以通过文字了解到去不了的地方的事情。
渺封卿长得不差,要是外人不知道的话一定以为他们是一对璧人。
可晓归看着实在心塞,这和诱拐一个未成年少女有什么区别?
可她偏偏干涉不了,只能在一边看着。
日子一天天过去,粉小白识字识得差不多了,渺封卿的伤也养好了。
渺封卿拿手摩挲着粉小白的下巴,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出去,其实他是一朝皇帝,若粉小白和他走,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粉小白却摇摇头,她很舍不得这个朋友,但她记得自己娘亲的话,救他一命已是迫不得已,她是不会出这片森林的。
“谢谢你,你既然伤好了,我明日就送你出去吧,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你以后也不要再来了。”
渺封卿愣怔了片刻,他生来一副好皮囊,又是皇帝,一茬又一茬的闺阁女子送上门来,他都没有看一眼,为博得一个好名声,他甚至后宫只有一位皇后。
他久久没有动心,虽然不想承认,但是面前这个自称是半妖的女子,让他找到了年少时爱情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