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正是忙碌了一天的上班族、学生党休闲娱乐的时候,这类人群往往是追星的主力人群。

晨星娱乐在发了那条微博后不到半个小时就发了一张律师函,更是将明筝与启明签约事件的热度拉到了最顶端。

眼看着启明娱乐这么久了都没有回复,而晨星都直接发了律师函,粉丝路人们纷纷笃定晨星娱乐说的是真的!

大家奔走相告,恨不得将明筝和与她签约的启明娱乐钉在耻辱柱上。

什么,启明娱乐罪不至此?

能和明筝签约它能是什么好人?

[之前就想说了,启明娱乐在娱乐圈口碑也不行吧?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

[还是晨星娱乐好啊,艺人签约就应该签晨星才对。]

这时,夜晚十二点,网友正是吃瓜吃到兴奋的时间,启明娱乐终于回复了。

[启明娱乐官方微博 :明筝与我司签约的事完全合法合规。]

只有短短一句话,吃瓜群众一时被这简短的话弄懵了,很快注意到这条微博还配了九张图。

大家下意识点进去,才发现竟然是签约合同,图上字太多,不懂法的人看不明白,但微博上人才众多,很快评论区就有懂法的人直接将重点提炼了出来。

[我靠!第一次看到艺人和经济公司的合约,经济公司也太黑了吧,抽成要抽八成,一签就签二十年,几乎将一个艺人耗死了,最最重要的来了,它还有个潜规则,大家可能看不明白,我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如果你在合约两年之内没办法赚到五千万,就要接受公司安排的酒局,这不逼着人去陪酒吗?]

[同学法的表示楼上没说错,这是启明的合同吗?它将这样的合同摆出来不想活了吗?艺人完全可以告它了啊。]

[这种处处是陷阱的合同根本就不能成立吧?支持艺人告经济公司,太坑了!]

[大家仔细看清楚!签约方是明筝和晨星娱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