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几天,我生了一场病。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不舒服,没有感冒,也没有受伤,却总是发热不退。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在电脑上写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不是要将股份转给周舜臣,而是转给严筠。
距离周舜臣给我的时间只剩了两天,我扪心自问,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这道题无解,是板上钉钉的。我也许可以想出办法往后拖延时间,但我不能拖延一辈子。
除了股权转让协议之t 外,我还给严筠写了一封信,把这些年所有的事情全部坦白。
我想着,与其到时候让严筠从别人的口中得知我的事情,倒不如由我自己来说。
正反不过是为了钱,所以我不要了,我都不要了。
我把我名下的所有股份都还给严筠,这样,我对严筠没了威胁,即使严筠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他对我至少念及昔日的情分,应该也不会做的太绝。
其实红姐临终前曾问过我,问我有没有想过将严氏集团抢回来?
我当时是沉默的,没有回答。
我没有告诉红姐我想,我为什么不想?那明明是我的位置,我原本的人生,如今被人鸠占鹊巢,我为什么不抢?
或者说,那根本就不能算是抢,只能算是拿回原本就应该属于我的东西。
但后来我也会想,其实严筠何辜?
他并非在主观意识上抢夺了原本属于我的人生,当年的他也不过只是一个襁褓里的婴儿,是严温硕将他扶上了这个位置,若论错,错在严温硕,而非严筠。
并且,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我都必须要承认。我与严筠相比,不管是从主观还是客观上看,我都与他相差甚远。
我没有受到过严筠那样优良的教育,也没有严筠那样丰富地商场经验。不管这些客观因素是怎么造成的,但既成事实,便无法更改。
我也想过,如果真的把严氏集团交到我的手上,我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