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云在一群男生中,像一只在鸡群中赫然独立的鹤,气宇不凡,同款短袖穿在他身上,就能勾勒出结实的肌肉线条。
他动作敏捷如猎豹,轻松地接球传球,再纵身一跃,投个完美的三分球。
女生堆里响起一阵长长的欢呼。
然而总有另一个男生步步紧逼,时常扰乱温云的节奏。
与温云眉目寡淡,天生自带清冷气质的长相不同,那男生有着小麦色的皮肤,四肢粗壮结实,给人以强烈的攻击性。
“陆仁嘉,快!”急喊着的是樊思乐。
温云被他逼烦了,马上要中场休息,索性让给了他一个两分球。
那男生抢到球就笑嘻嘻地传给了左前方的樊思乐。
篮球投入篮筐的瞬间,徐惠激动地拉起周婉的手臂,欣喜若狂地说:“看!我家樊思乐投篮了!”
樊思乐长得应该不错——这是周婉从徐惠喜欢他的事实上推出的结论。
看刚才徐惠紧张的样子,还以为和温云抢球的男生是樊思乐,没想到是投篮的那个。
她脸盲,路过偶遇的时候徐惠给她指过好几次,也没记住樊思乐到底长什么样子,今天才搞清楚。
周婉被徐惠开心的情绪感染,发自内心地笑道:“是呀!好厉害!”
徐惠咧着嘴,眼睛弯成月牙儿:“是吧是吧!”
周婉这一笑,刚好被温云瞥到,他眯起眼睛,朝周婉大步流星地走来。
“温云只找周婉”的场面,女生们已经司空见惯,即使心里嫉妒,表面上也装作无所谓,毕竟从成绩上她们就输了,因此将原因暂时归结到周婉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