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商业法令(下)
仔细阅读面的条款后,虞大富内心再无半点疑惑,因为通过合理的契约签订完全可以避免他所能想到的那些管理的坑。
另外股权占比的不同也决定着股东话语权的不同。
大股东没有必要去听小股东的,在股份占比足够多的情况下,直接就拥有一票否决权,可以强制性的推动所想要推动的项目。
当然,在加强大股东的权力时,小股东的利益也必须得到保证。
根据法令规定,只要股权加在一起超过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联合反对一项决议,那么该项决议就必须经过重新讨论或者修订方能被实施和执行。
因为存在三分之二这个大多数人原则,所以是能在很大程度限制大股东肆意妄为的,从而保障小股东的利益。
不过在这一次组建淮南煤业公司的过程中,将军府将要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而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当某一股东股份占比大于其他所有股东股份之和时,那么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将落到最大占比股东的手里,从而实现对公司的全权掌控。
朱子明可不会傻乎乎的去捆住自己的手脚,整个淮南现在都是征南将军府的,地里的煤矿自然也是将军府的。
任何人开采矿产资源除了要向将军府交税外,还得要接受将军府的控制。
这样的霸王条款在后世可以拒绝不签,但在没人权的古代不签也得签,强权政治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敢问大帅,将军府要直接参与煤矿的经营吗?”
得知朱子明有意通过组建公司全权控制淮南煤矿产业后,虞大富不由得问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不会,将军府不会进行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任何行业都会交给民间来做,但对一些重要的、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比如食盐、粮食、钢铁、煤炭能源等都会进行控股,保证对这些行业的控制,保障治下民众的基本权益!”
朱子明作为一名长在红旗下的新时代青年,又岂会不知官府过度干预市场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