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咬下去第一口,林茗就知道这鸡爪子做的极为成功,首先是这食材,古代的走地鸡可和现代的养殖场的鸡不一样,不说鸡腿鸡肉,就连鸡爪子的肉质都更香些。
将近一个时辰的中小火熬煮,已经将鸡爪子的肉与骨完美分离,几乎放进口中的那一刻,就能尝到入口即化的享受。
脱骨凤爪中的卤汁随着入口即化的爪肉,被吞咽到了喉咙,可这极为爽滑的口感以及咸香的卤汁却还萦绕在口腔中。
几乎没有人忍得住不吃第二口,林茗以及林秋白自然也难挡美食诱惑,三两下就将整个鸡爪子吮吸了个干净。
等沈母炒完青菜,就见旁边林茗以及林秋白已经吃了个满嘴生香。
沈母只好道:
“你们两个,怕是吃的忘乎所以了吧?”
林茗一个尴尬,立即端上碗里剩下的最后一个凤爪道:
“娘,这是给你留的,你尝尝,可好吃了。”
沈母见旁边的林秋白跟着使劲点头,还止不住地舔着嘴唇,有些疑惑,这不就是鸡脚吗?能有多好吃呢?
沈母觉得林茗之前做的那些个美味,虽然有厨艺在里面,可食材也是很重要的,那五花肉本身怎么做都是好吃,鱼也只要去了腥,掌握好火候不要烧柴了就可以。
可这鸡脚鸭脚鸭头这些却有些难做,肉不多不说,最主要的是太麻烦,就算做好吃了,也不可能会比五花肉这些更好吃些。
可是当沈母接过凤爪,咬了口后,就知道自己真的是太孤陋寡闻了,仅仅是一个鸡脚,怎么也可以这么好吃?
最后的结果就是沈母三两下地将鸡脚啃完了,之后还有些意犹未尽地看了看锅里。
林茗笑问道:
“娘,这鸡脚味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