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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华伸出手,握住林舒的手。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其实不用那么拼命,可以稍微轻松一点,我养的起你的。”宋文华也是心疼林舒。

烟熏火燎的厨房她就一天天的待在里面。没结婚的时候他就听媒人说了,林舒在家里也不是个勤劳能干的性子,现在这个工作强度,他怕会累到她。

“没事,我挺喜欢现在的。”

相比紫禁城里面那封闭的空间,一天天无所事事的聊天逗乐,她还是喜欢现在的忙碌。她不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林舒享受为自己做事的感觉,也想和一群人一起,好好的进步。

说完,她俏皮的笑了一下:“而且,我一定要好好干活儿啊,没准儿哪天还能养得起你呢!”

这话也不是瞎说,饭店一天的利润都比宋文华一个月的工资高。只是现在她们属于奋斗初期,还没有回本,这些也算不上盈利。不过可喜可贺的是,饭店终于走上了正轨。

宋文华听了也不生气,反而笑呵呵的:“那行啊,你努力点儿,我回头等着吃软饭。”

说的林舒都跟着笑了起来。

宋文华受过新教育,觉得林舒这样有自己的事业也挺好的。但是这吃软饭也只是说着玩儿的。自己媳妇儿都这么厉害了,他当然也不能落后。

于是乎,作为和宋文华关系最亲近的老朋友,闻南方明显感受到了自己兄弟最近的不寻常。

这种不寻常表示在,宋文华仿佛对工作更加的有动力了,每天一门心思扑倒工作和任务上,充满了激情。

这位虽然平时事业心也挺重的,但是还没到这种疯魔的程度呢。

闻南方诧异:“你最近怎么了,这么鸡血?”

宋文华回答他:“为了追的上我媳妇儿。”

闻南方一下子就理解了,林舒最近做生意大家都知道,看来是这媳妇儿事业太成功,把宋文华久违的事业心都鞭挞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