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确实如报纸所说,拿起了受害者家里的榔头,给了但是镇长儿子马大德一锤,让他直接进了医院。
但另一位女性受害者阿巧并不是他杀害的,更不是他抛尸的,而是马大德和他的父亲做的。
阿巧一位十二岁就被拐卖到了大山的少女,在大山里备受侵害,才十七岁,就生下来了一个女儿。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在一个雨夜,她抱着一岁的孩子成功逃离出了囚禁她五年的大山,来到了金峰镇,被金桥救下。
阿巧和他那位在饥荒年被饿死的妹妹有些相似。
他善心大发,收留了她,当做妹妹一样照顾。
可惜,她被折磨地已经有些神志不清,有时言行举止都透露着孩子般的天真,有时又疯疯癫癫的。
不过她长得很漂亮。
一年后,新任镇长的儿子马大德就看上了她的傻和漂亮,用一包糖将她骗到了家里,喊了自己的狐朋狗友,七八个人对她进行了欺凌和虐待,囚禁了将近一个星期。
一直到突然一天的清晨,他一边系着裤子,一边回头喊傻子,忽然间却发现,阿巧咽气了。
马大德在镇长父亲的庇佑下,准备抛尸到镇外水库,但被人看见了,那人转身就告诉了金桥。
怒不可遏的金桥红了眼眶,一路奔向马大德家里……
这像是个非常俗套的故事,俗套中透露着那时道德法律都不完善的时代里诡异的合理。
无论是被拐卖的少女,还是为了掩盖儿子兽行而让金桥背锅入狱的镇长,亦或是为了摘除自己嫌疑而空口胡说的狐朋狗友,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不,或许这个时代,也有。
善良的人知道有权有势的坏人受不到应有的惩罚,所以选择成为握住榔头的人,不惜沾满鲜血,也要还一个命苦的女孩子应有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