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旧穿着那件涂满了涂鸦的花哨校服、顶着一头颜色张扬的头发,明明一副学生模样却抽着烟,引得从她身后路过的行人们频频侧目。
“谭婼!”不远处忽然响起洪亮的一声。
谭婼下意识回过头去看,发现叫她名字的人,正是闺蜜的男朋友常小健,一个beta。
常小健正是那种最典型的社会青年,五官生得不太大气,显得有点贼眉鼠眼,留着锅盖头,头发一半黄一半黑,穿着白色短袄和黑色铅笔裤,即便在大冬天里也踩着一双豆豆鞋,露着脚踝。
而且这人每次看她时眼神都很奇怪,有点色眯眯的。
谭婼看不上常小健的衣品,更看不上他的人,也不太明白为什么闺蜜居然会跟这样的一个人谈恋爱。
尽管她现在没什么立场去指摘别人的眼光,毕竟她也看上了邢宇这个人渣,但是至少邢宇还有一副帅气的皮囊。
“谭婼,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啊?”常小健朝她跑过来,笑着跟她搭完了话,又朝周围望了一圈,“宇哥呢?”
谭婼将燃尽的烟头扔在地上踩灭,有点不耐烦地回答:“别找了,他不在。”
常小健是邢宇的小弟之一,曾经也是个大学生,在D市经济学院读了一年多之后就因为出勤不够、考试作弊和屡次斗殴滋事被学校劝退了。
“这样啊。”常小健摸着下巴点点头,朝谭婼靠近了一点,肩膀抵着肩膀,压着声音问她,“欸,你是不是跟宇哥吵架啦?最近都没太见你俩待在一起。”
谭婼嫌恶地往旁边挪了挪,十分不客气地说:“关你屁事。”
其实常小健心中已经有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邢宇最近甚至不太会主动提起谭婼,他很肯定这两人之间是起了什么嫌隙的。
他不依不饶地再次向谭婼靠近,又露出那种谭婼很讨厌的色眯眯的眼神:“婼婼,你要是不喜欢宇哥了,就考虑考虑我呗?”
“你挺厉害啊常小健。”谭婼嘲讽地一笑,“都有胆子敢挖邢宇的墙角了?”
她在心里暗自决定,这次怎么都得让闺蜜赶紧跟常小健这个渣滓分手。
“这怎么能叫挖墙脚,只不过是大哥吃肉我喝汤嘛!”常小健厚着脸皮说完,便把鼻尖凑到谭婼颈边的腺体附近,痴迷地嗅了嗅,“婼婼,我可是喜欢你好久了。你背上那颗痣可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