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这车里有一只雪狐皮,质量上乘,是她花了十两黄金买来的。而到了京城,这皮毛价值百金。

一路上奔波劳累,餐天露宿,可还有一半的路程没走。

胡玉赶着车,从包袱里拿出一块干饼啃着,心里开始想念家中的夫君。夫君温柔体贴,贤惠能干,若是见到她如今这副样子,必定会心疼的落泪吧。这次卖了银钱回家去,定要与夫君好好温存,再要个孩子。

就在这时,她居然闻到一股极香的肉味。随着视线的前移,她看到了一辆集齐奢华的马车,白玉车身,白马金鞍。

车边立着一位绝世佳人,剑眉星目,美貌无比。

胡玉这些年也去过不少地方,京城的大人物也远远见过几位,但能比得上眼前人的,却是没有。

若非家中已有夫君,胡玉定要与这佳人搭讪,就算不能娶回家,说句话也是好的。——没错,胡玉眼里的绝世佳人就是温之曜。

胡玉仔细一看,那诱人的香味便是佳人手里的面碗散出来的。

这时马车上走下来一个女子,生的也是眉目如画,和绝世佳人当真是——姐弟情深。

此事不怪胡玉,大兴朝女人皆爱年长于自己的男人,这公子看起来比姑娘小,想必是姐弟,端面给姐姐吃,真是贤惠体贴。

“这位姑娘,你在那盯了我们好久,是有事吗?”

桑楚正想吃面,却看见一个坐在马车上的飒爽美人在盯着自己看,实在别扭,就问了一句。

胡玉反应过来,忙跳下车,拍了拍自己沾灰的袍子,作揖道:

“在下胡玉,乃是一位行商,方才见到这位公子仪容秀丽,姿态甚美,一时之间着了迷,实在抱歉。”

桑楚看了看温之曜,果然是蓝颜祸水啊,这才早上六点,就开始了。

温之曜可怜巴巴的对着桑楚眨了眨眼,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发现了,桑楚最抗拒不了自己卖可怜。

桑楚面上不显,内心又在嘤嘤嘤,她是真的拒绝不了。她脑子一热,默默点开了“真情人”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