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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广城的宁翰本是抱着增加见识阅历的心态去的,但是出于一种莫名的,善于发现商机的敏锐嗅觉,他很快发现那边很多东西都极其便宜。

而这些便宜的东西如果搬到内陆去,却能售卖出比原本还要高好几倍的价格。

其中倒卖手表,收音机之类的电子产品最赚钱。

因为他们占地面积小,却价格高昂,利润空间极大,堪称暴利。

但是想做这一行需要的本金很多。

几乎有九成九的人就倒在了第一关。

还好,宁翰有钱。

他从小到大干活做工赚的钱,父母从没去动过他的,几乎全都让他自己拿着,还有历年的压岁钱,后来上了大学的补贴等等,林林总总加起来,就积攒了小五百块。

加上跟父母借的两百,他妈妈私底下塞给他的五百,还有妹妹给的五十块钱……

当时的小在在也不知道怎么地,知道了妈妈悄悄给他塞钱的事,等到要送走他那天,也学着悄悄在他兜里塞了自己辛苦存的五十块钱。

等他发现的时候,人都已经上了火车,根本没法拿去还给妹妹。

而伴随着那五十块钱的,还有一张没有落款,但是光看字迹就知道是谁写的小纸条。

‘穷家富路,大哥多带点钱。’

末尾处还花了一张很可爱的笑脸,仔细观察,还能发现那张脸上很有小在在自己的神韵。

这些钱全部加起来有一千二,落在一般家庭里堪称一辈子都没见过的巨款,但也只堪堪够给宁翰当敲门砖。

他拿着钱,顺便借用一点父亲的名头,辗转找了一家当地的机械厂,跟人买了一批手表,然后带去内地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