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啦,她前女友要被撬走了。
陆酥秋的眉头紧蹙,从里面抽出一张信纸,想看看是哪个班的小妖精如此得任黎垂青。
翻了翻,没看见署名,却是对信的内容越发的眼熟。
陆酥秋便问系统111:“统统,这个信怎么肥四,好像有点眼熟。”
系统111鄙视的提醒陆酥秋,“这是你自己以前倒追女主时写的,你说为什么眼熟?”
陆酥秋被这莫名其妙的反转整懵了。
她又仔细想想,总算努力的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找到那么点印象。
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时陆酥秋倒追任黎,却怕任黎会介意她的性别,故而写情书都是长期匿名的。
她一共写了五十二封,每封都会在傍晚教室空无一人时,偷偷地放入任黎的课桌。
任黎却是从来没有一封回信。
送到最后一封时,陆酥秋不免又庆幸又失落:
庆幸任黎从未对别人动过心,她还有机会。失落自己的信石沉大海,白费了她一番心意。
可任黎不应该是把那些信全扔了吗?怎么还会珍藏在文件夹里。
除非……
陆酥秋:“统统,她是不是知道这信是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