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即使这样,陈隽自己还是一改往日形象,整天乐得像个大呲花。谁都没敢扫他兴说半句不中听的话,于是陈少爷当局者迷,且愈发自得其乐。
陈隽的好感度顺理成章地提升到了百分之七十。
他像这世上无数庸俗的情侣一样,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自己干柴烈火的情爱。
他接她下班,没有改口,仍叫姐姐;偷吻她脸颊的时候,他那张漂亮似天使的脸,总会痴痴地看向她。
他带她去飙车,怕她恐惧,车速压到最低。这时候他不说受不了这速度的女人是废物,只觉得她愿意陪他做这种刺激性运动已经是恩赐。
陈隽几乎把这辈子所有的怜惜都给了她。
百分之七十的好感度,已经是普通人极致的爱了。这种程度不足以为对方付出生命,但也是失去对方就犹如被抽离灵魂一样的深爱了。
年轻人总是不够稳重,他偶尔载着她时开的快了,凉风呼呼地灌进敞篷跑车里,林百万拢了拢头发,轻笑着和陈隽开玩笑。“再快一点儿,明天你和我一起上当月时报的头条。”
陈隽一边游刃有余地放缓车速,一边偏头亲她的发。“没关系,能和你死在一起,也算我的福分。”
生同衾,死同穴。
他是认真的。
每每这个时候陈隽就很期待对方的反应。林百万没叫他失望,她侧过脸去看了他许久,最终转眼笑了。凉风吹过他那颗滚烫的心,他看她笑,再次恍神儿。
他的爱人好像少了些正常女人都会有的感性,没有因为这句动人的情话有什么娇羞的情绪。不过没关系,他足够爱她,这就很好。
陈隽心里想着,还觉得他是上辈子拯救了全世界。
他们在叶家门口停下车,迎着落日的余晖,陈隽献出了自己的初吻。
林百万嘴角还是噙着笑,原本以为陈隽只是闹着玩儿。结果他越靠越近,拉着她的手环住他的脖子。一手扶在车窗上,一路追逐着心上人的唇。他微喘着压她在车座上,每抽走一丝空气,就要对她说一句“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