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奶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

她不自觉地喉咙一动瞬间挺直腰杆,然后屏住呼吸,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