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浔与靳砚之这一对让人艳羡的神仙情侣,背后裹着两大家族的博弈相争,这一场婚礼的关注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热度。
事件暴风眼的文浔并不在乎外界沸沸扬扬的议论,她也不介意被人喊成“踩着父亲与继母尸骨往上攀爬的黑心名媛”。
她深知,以靳砚之的手段,如果她不能拉拢他做自己的队友,而是成了自己的敌人,她绝对不会这么轻松的把卢意拉下马来。
卢意节节败退,走投无路之时已经试图用疯狂变卖自己在几座一线城市的豪宅力挽狂澜。可惜,临到末了,卢意连把儿子捞出来的愿望都没有达成。
文浔想起小时候施秋染问自己为什么更喜欢狗而不是猫。
文浔直截了当的说了自己想要一条小狗,因为狗聪明忠诚,而且极度依赖主人。
猫则不一样,猫是特立独行的,是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空间的。它对人的亲近只是出于自身的需求,对自己的猎物,猫类的本能都是诱捕,捉弄到自己厌倦了,再将之毁灭。
这是文浔很小就明白的道理。
现在来看,靳砚之就是典型的猫类性格,可能因为他的爪牙太过锋利,靳砚之已经成了比猫更危险诡谲凶猛的兽类。
与虎谋皮。
文浔失神的看着电视,觉得只有这四个字可以形容她与靳砚之的关系。
电视突然被关了。文浔移开了视线,靳砚之站到了自己的面前。
他不想这个时候的文浔看到卢意的消息。
“新集团成立后,你会拥有绝对的控股权,我只有一个条件。”
文浔仰着头,跟上了靳砚之的思绪。
他现在站在自己的面前,是在谈条件?
“婚前你会拥有百分十三十的股份,剩下的二十一,和我结婚后一年,才会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