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全知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扶着头念叨了一句:“算了,傻人有傻福,忘了也挺好的。”
“我听到你在骂我傻了。”向小园愤怒地睁大了眼。
然而全知诗只是风轻云淡地扫了她一眼:“这样子吗?真是不好意思。”
完全听不出任何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但是不管怎么说,向小园还是把对方当成了很亲近的朋友,甚至把自己和男朋友相识相交相恋的过程都分享了出来。
全知诗含着“酒吧认识的”几个字细细琢磨,轻笑了一声问她:“你是说,你男朋友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去酒吧,结果就对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你一见钟情了?”
向小园的男朋友徐长日确实是这么说的。
不过这话一被全知诗这么问出来,就莫名其妙地有点不太对,向小园糊涂地挠挠头,“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眼看着车就要到站,全知诗把那只绿毛沉睡的鹦鹉推到她怀里,打了个哈欠,“你之后有觉得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以再联系,走了。”
能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都回到人类生活的大都市,不会再像大春山上面那样,连洗个澡都找不到地方。
不过等不及向小园再问,全知诗已经挥挥手先行走远。
看着微笑着接过自己大皮箱的帅气男朋友,向小园也短暂地忘记了这个问题,甜甜蜜蜜地缠着他,一起去吃回到城市的第一顿晚餐了。
向小园的老家不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然而她大学是在这里读的,而且大城市总是代表着更多的发展与晋升机会,因此她也决定要留下来,和男朋友共同奋斗。
接过徐长阳推过来的切好的牛排,向小园觉得自己的心真是比蜜还要甜,笑眯眯地拉长声音问他:“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你有没有想我啊?”
向小园不是那种苍白的肤色,脸上总是红扑扑的健康颜色。
五官不算惊艳,但是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觉得很舒服,而且越看越漂亮,是属于那种耐看的柔和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