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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这个词是福宝提出的,两口子觉得很符合意思,也跟着这么形容。

福宝的记忆里,宁博士是个研究狂,一年三百六十多天,三百六十五天窝在实验室里,很少和外人打交道,对外界的发展也不是很了解,但电视里的代言广告她还是知道的。

于是,她经常在家里叨叨。

自家爸妈潜移默化,充分领悟到了代言的作用,想到了找代言人。

那么巧,她爸找的竟然是林淑娴,福宝猜测她爸看小姨顺眼,选中她的原因,是因为小姨和她妈长得挺像的。

宁卫华道:“对,不稀罕她,媳妇,等我的连环画出名了,咱两一起拍。”

林淑兰重重地点头。

什么代言,什么广告,宁奶奶一句也没听明白,但是她听明白了一件事,老四媳妇的堂妹拒绝帮四儿子厂子做广告,这个亲戚要不得。

福宝不满道:“还有我呢?”

宁卫华回头瞥了她一眼,“你就算了,最近还不够出风头呢。”

福宝鼓了鼓脸,“说好的一家三口,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呢?”

宁卫华挥了挥手,嫌弃道:“我和你妈双人照多好看,加上一个你就多余了。”

林淑兰捂着嘴偷笑。

福宝生气道:“八字还没一撇呢,谁知道爸那连环画能不能出名,听说没啥人买哟。”

这句话正好戳中了宁卫华的痛脚。

一千份报纸,买一送一,才卖掉一百多份,要不是能用来糊墙,白送人家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