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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71年,才在全港范围内严格施行一夫一妻的法律。

阿婵一听阿洛说他以前的女朋友竟然带着素未谋面的儿子找上门,心里就酸痛不已。

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假装答应纳阿霞为妾。

阿洛见到妻子如此大度,开心不已。

结婚这些年,妻子温柔大气,真是他的贤内助。

因为阿婵的美好,他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再想起阿霞。

那天突然见到阿霞,还有她牵着的7岁男孩,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那个孩子和他同姓,叫阿贤,脖子上带着他当年送给阿霞的祖传玉佩…

无疑是他的儿子,阿霞失踪的这些年不仅没有死,也没有另嫁他人,而是一个人独自抚养了他们的儿子。

阿洛高兴不已,给阿霞母子置办了住处,就回家和妻子商量纳妾的事。

根据本港法律,华人还是可以合法纳妾的。

可阿婵提醒他,他现在已经是正规的警务人员,刚刚升职。

与他同阶的大部分都是洋人。

如果他依照普通华人老百姓的法律纳妾,那将会是公职人员中第一个纳妾的…

剩下的话不用阿婵说,阿洛心中已经有了盘算。

公职人员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都不会按照大清律去纳妾。

毕竟现在吃的是洋饭碗,阿洛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和上司,以及同事们一样遵行大不列颠的法律。

阿婵见丈夫已经熄了纳妾的心思,便不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