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假装答应纳阿霞为妾。
阿洛见到妻子如此大度,开心不已。
结婚这些年,妻子温柔大气,真是他的贤内助。
因为阿婵的美好,他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再想起阿霞。
那天突然见到阿霞,还有她牵着的7岁男孩,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那个孩子和他同姓,叫阿贤,脖子上带着他当年送给阿霞的祖传玉佩…
无疑是他的儿子,阿霞失踪的这些年不仅没有死,也没有另嫁他人,而是一个人独自抚养了他们的儿子。
阿洛高兴不已,给阿霞母子置办了住处,就回家和妻子商量纳妾的事。
根据本港法律,华人还是可以合法纳妾的。
可阿婵提醒他,他现在已经是正规的警务人员,刚刚升职。
与他同阶的大部分都是洋人。
如果他依照普通华人老百姓的法律纳妾,那将会是公职人员中第一个纳妾的…
剩下的话不用阿婵说,阿洛心中已经有了盘算。
公职人员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都不会按照大清律去纳妾。
毕竟现在吃的是洋饭碗,阿洛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和上司,以及同事们一样遵行大不列颠的法律。
阿婵见丈夫已经熄了纳妾的心思,便不再多言。
阿洛本以为即便不纳阿霞为妾,以他现在的经济能力,也养得起他母子,当做外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