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雾莎

“住手!!”

就在这时,一声中气十足的命令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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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城

这座城在人族中,算是一座治安不算太好的城市。

只因这三面环绕着数百里毒瘴沼泽的原因。很多杀人犯,逃犯,穷凶极恶之人均是躲藏其中。

那天然的毒瘴与难行的路,以及各种恐怖生物的存在,就是这些亡命之徒的天生保护屏障。

而那所谓的毒泽百人众,就是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诞生的组织。

没有领头人,谁强谁说话,所过之处,杀光抢光虏光。

他们信奉的是真正的丛林法则,强者为尊,适者生存,物竞天择。

而因为这雾城三面环绕毒泽沼泽的原因,过往的路人想要离开或是进入雾城,就必须穿越这五百里沼泽地。

否则,只能饶一个大圈,多行二十多天的路程。

而这些为了节省时间的人,就成了这毒泽百人众这类组织或是独行侠的资源养分,最后被吃光的一点不剩,埋骨沼泽深处。

这也是雾城城主以及巡城军最为头疼之处。

这些人就跟狗皮膏药一样,杀又杀不尽,追又难追踪,实际情况就是一年也杀不了十几个这样的亡命之徒。

只因这些人常年生活在此,对这毒泽沼泽可谓是了如指掌。

什么地方危险,什么地方安全,出来问题往哪逃,哪里最容易杀人越货。他们都是一清二楚。

而躲避这些巡城军的追捕更是轻而易举,甚至很多时候都能耍的他们团团转。

当然,虽然这帮亡命之徒不把这雾城的巡城军放在眼里。但如非必要,他们也不会动手杀这些巡城军。

毕竟是官家的人,杀了对自己不仅没有好处,甚至还有可能惹得一身骚。

弄不好逼急了雾城的城主之流,发动地毯式围剿,倒霉的还是自己这些人。

所以很多情况下,双方都是有着一种不言自知的默契。

巡逻一圈回去交交差,在自己寻过的这条路上,没死人也就行了。

当然,这人亡命之徒也不会挑选有巡城军路过的地方出手,除非是那些不要命的,见谁杀谁的疯子,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所以一来二回竟是达成了默契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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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哥,我们现在到哪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