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不是他们亲生的孩子,耀妹可是亲生的,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拿了钱还虐待她吧?
“是啊,爸爸,他们说我是赔钱货,养大了也是浪费钱,呜呜呜呜……”
不给饭吃当然是假的,是她自己嫌弃史家的饭菜不好吃,不愿意吃。
史三收了曹月明的钱,当然不会惯着她,她爱吃吃,不吃拉倒,要知道,从明珠去了清远市之后,家里的伙食水平已经上升了许多,起码隔三差五的都能吃上一顿肉。
每顿白米饭或者白馒头都是管饱的。
从前家里孩子多,吃不饱都是有可能的。
她居然还在这里嫌七嫌八。
史三每天除了吃饭时间都不在家,他吩咐了不能特殊对待史耀妹,家里人自然也不会特意为史耀妹做什么。
后来被逼的没法子,她想要找史三谈谈待遇问题,可人都找不着,她上哪儿谈?
也自己花钱想要在村里的小卖部里买些吃的,但零食那些东西,哪里能饱肚子?不仅贵,还都过期了。
没法子,她给史三老婆钱,让她另外给自己炒一份肉。
史三老婆却根本不收她的钱:
“俺男人交代了,不能单独给你做别的。”
在这里,男人就是天,史三的老婆哪里敢违抗男人的要求?更何况,她自己本来也不愿意特殊照顾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丫头。
说是抱错了,那就不是他们家的孩子嘛,要是,就不会抱错了。
这就是缘分不够,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