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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却是挥了挥手,大爷似的往椅子上一坐,还将两条腿往桌子上一搭,脚指头从穿破的草鞋里露出来。

“去,叫人打热水来,老子要舒舒服服地洗个澡。”

琼珠心里一喜,出去传了话,不一时,小厮便抬着水来了。

琼珠不过是这楼里的三等姑娘,不然也不会被老鸨指派来伺候乞丐,所以她房里也没有一等姑娘才能享受得起的那种半人高的大木桶,只有那种圆桌大小、约莫一掌深的木盆。

平日里她洗澡便是用这木盆,一桶水也差不多了。

乞丐脱衣服的时候,身上掉下来一本薄薄的册子,他懒得弯腰,直接用脚指头将册子夹起来搁在桌上。

琼珠看了眼,只见那册子上写着“自然经”三个字。

乞丐人高马大的一个人,木盆对他来说着实太小了些,他一踏进去,整个盆就没有余地了。

看起来颇有些搞笑。

但琼珠却是笑不出来,正当她犹豫着该不该上前伺候他洗澡的时候,乞丐就招呼她:“愣着干嘛?过来给老子搓背。”

最后乞丐足足洗了五大盆水,才堪堪将自己捯饬干净。

当然,这多亏了他丢给小厮的一块碎银的小费,不然人肯给他打水才怪。

毕竟烧水废柴禾,又废人力,从后厨大老远地提过来,一趟趟的,没有钱谁给你白干活儿?

洗得干干净净的乞丐,已然大变了一副模样,一头黑发湿淋淋地披散在身后,身形高大,脊背宽阔,当他转过身来时,琼珠看着他那张脸,惊怔得说不出话来。

这还是先前那个浑身邋里邋遢的乞丐吗?

剃了胡须的他,露出了轮廓分明的脸庞,五官硬朗,皮肤甚至很白,估计是长期被毛发遮盖住,被捂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