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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们住的房子很久没修,房顶门窗有的地方破了,让灰尘总是很容易就落进去,住的屋子里本就是硬泥地,有时风一吹还会跟着起灰,住在里面的人,和放在里面的东西就很难保持得多干净。

结果,就那样,陆铭远一有空就皱着眉打扫卫生,拿块抹布把每一个角落都细细擦一遍,脸上嫌弃的眼神太明显了,让他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叶笙当时着实惊讶了一把,因为村子里很多家都和他们家差不多的情况,从没见谁非得把整个屋子擦得一点灰尘都没有才行。而陆铭远一个村里出了名的懒汉为什么会那么挑剔?那么勤快?

比较之下,他还暗自反省,是不是自己平日里太邋遢了?这个认知让当时的叶笙羞愧了半晌,而后开始学着陆铭远,并抢在他前面,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那时,陆铭远每天都出去打猎,叶笙就拿块抹布,盯着哪个地方又落了灰,然后赶忙擦干净。洗衣做饭用得时间都比不上他打扫卫生用的时间长。

估摸着陆铭远快回来的时候,叶笙会再次仔细检查一边,小心翼翼的,就怕他回来后不满意。

对于叶笙问得的问题,陆铭远很干脆地吐出三个字:“找人做。”

叶笙愣了下,找人来家里干活这个想法陆铭远一早就跟他说过了,不过那时,他觉得那些活他自己就能干,没必要找别人,而且还费钱。

在钱的问题上,叶笙对自家的收支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他相公生意上的那些银钱流动他很少过问,偶尔在他相公看账时在旁边瞅两眼,也看的眼花缭乱。

虽然被他相公拉到桌案前教过怎么看账怎么做计算,但时间一过,叶笙对那些稍微复杂冗长的数字算法就记忆模糊了。而且,相比于写数学做计算,他更喜欢识字写字。

陆铭远也说过,他可以一步步来,先学会识字看书,拿笔写字,之后如果他有兴趣还可以背背成语,读读诗词之类的东西。

等他什么时候对……嗯……对数学感兴趣了,他随时可以再教他。

叶笙对此表示很赞同,他对识字这块学得很认真,因为他知道只有他认识的字多了,才能真正看懂他买的那些小话本上讲的故事。

叶笙的想法很简单,他不去特意了解陆铭远的生意到底赚了多少钱,只要知道他相公事事顺遂,没有遇到让人忧愁的麻烦也就放心了。

在叶笙心里,最在乎的只是自家相公。之前他还担心自己什么都不会,一点忙都帮不上。

可后来,他渐渐明白,如果他收拾好家里的一切,给他相公做件衣裳,做顿好吃的饭,或者在某些时候主动点配合点都是可以让他相公高兴的,他并不是一个没用的人。

他知道,陆铭远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