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平没那意思,但若能借此机会拖一拖时间,她是很乐意的:“绿珠说的是,我形容不太得体,一会儿见到云公子怕失了礼数。卫隐,我看你还是再等一等吧,待我梳洗过后,再去公子的院中拜见。”
卫隐打量了一眼她的衣着:“沈姑娘的形容并无不妥。”
沈清平:“……”
好嘛,这话算是彻底把她后面的说辞给截断了。
沈清平无奈,只好把从言桑那里得来的写满簪花小楷的宣纸交给荔枝,让荔枝把东西送进房间放好,然后携带两丫鬟跟在卫隐身后。
……
沈清平被带到了书房。
她推开门,轻步走进去,就被一屋子整齐叠放的书籍晃花了眼,她瞧着眼花头也有点晕,便将目光放在正端坐于椅上,在书案之上练字的云修身上。
果然,云修跟言桑在某些爱好上是品味相投的。
她才从言桑那里回来,看完言桑练字,转身再来云修这里时,云修竟然也在练字。
沈清平生怕打扰到正在练字的云修,于是将脚步放得更轻更慢,连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她走到书案旁,瞧了一眼用镇尺压住的宣纸。
宣纸之上,狂草笔酣墨饱,潇洒有力,而握住狼毫的手指白皙分明,写字之时,他的手指用力,动作间力道刚柔并济。
沈清平乖巧的站着,一个字都没开口,注意力从云修的一手好字,转移到了云修漂亮的手上。
他的手骨纤长,肌肤比一般男子要白上几分,那手瞧着,让沈清平想到了她曾经看过的音乐会。那时,在音乐会上演奏的钢琴师,便有着一双极其好看的手。而云修的手指,比她见过的钢琴师手还要漂亮。
她有点手痒。
之前因着怕他,沈清平不敢多看云修一眼,便没注意到他的手有多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