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到马车旁,轻轻敲了敲,里面没人回应,她微微皱眉,难道这车不是在等她?她不愿放弃希望,又耐着性子再敲了一遍。
里面终于传来声音,“还不赶紧上车。”
闻言,沈清欢有些惊讶,这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不是秦煜珩是谁?他亲自来接她了?她掀开门帘,钻了进去。
秦煜珩瞥了她一眼,听起来有些生气:“怎么不带侍卫?若是我今日没有来接你,你就要流落野外了。”
看到她身上的衣服,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为着干活方便,她一直穿的男装,甚至还特意去集市买了几套棉布衣裳。
用她的话说,体验生活,就得连服装都一起体验了。
见她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秦煜珩笑道:“去种个田,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秦煜珩伸手抹掉了她脸上沾的尘土。
沈清欢倒有些不服气:“种田这种事,谁能干干净净去,干干净净回的?”
没把衣服穿成黑色的,她已经很厉害了,他看着她,目光带着探究,自打从宫里出来,他总觉得她变了,与先前都不一样。
她能研制炸药,能为百姓下地种田,能与平民打打闹闹,小时候的沈清欢对此都是不屑一顾的,心里只有礼仪功课。
“你这么个忙活法,小心把自己累坏了。”秦煜珩柔声说道。
“你就别瞎操心了,我有分寸。”
秦煜珩自己都忙得晕头转向的,怎么还有闲情雅致来管她?他捏了捏她的脸:“你倒是长肉了。”
的确,最近干活干得多,沈清欢吃的多,睡得好,整个人水灵了不少。
但是,哪个女人会愿意被评价“长肉了”?
她脸一沉,刚想反驳,他又紧接着道:“还是胖一些好看,先前实在太瘦了,跟骨头架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