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青开朗活泼, 咋咋呼呼粗中有细。明知道简夏绮毫不脆弱, 反而坚强骄傲。他依旧恨不得把简夏绮供起来, 不舍得女人吹一点风, 淋一点雨。
他小心翼翼罩住世上最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无时不刻地纠结着:“我希望你无忧无虑地享受生活,又渴望你来到我身边工作。”
“你好可爱, 我可以两者兼得。”寻常千金买买买的乐趣已经满足不了简夏绮,她对平凡的打工生活有无限的好奇心, “我对玄万感兴趣,这个理由够不够?”
“太够了。”方正青眼睛一亮, 神采飞扬, 如同自己的孩子受到天大的夸奖, 与有容焉, “还有别的理由吗?”
他眼睛亮晶晶,宛如大聪明的哈士奇尾巴狂摇成螺旋桨:有没有我,有没有我可爱的缘故?
简夏绮插刀毫不犹豫,托着下巴笑眯眯:“有啊,你不喜欢席思琛。”
方正青不开心了:“我们的理念不一样,他是我的竞争对手。”
他的手指头在桌面画圈圈,酸溜溜地嘟囔,“你还喜欢他……”
简夏绮满不在乎地说:“是从前的我瞎了眼。”
那现在是不喜欢了?方正青瞬间开心了,口是心非地安慰,“我不许你这么说自己。你的喜欢是认真的,是那个工作狂魔不懂珍惜,瞎了狗眼。”
他巴不得席思琛永远瞎了眼。
认真?简夏绮不能理解喜欢一个人,重要到超过了自己的感受。委曲求全失去自我,有什么快乐可言?她干脆地否定恋爱脑,没有试图寻找记忆里的“简夏绮”。她并不是真的轻视那份暗恋,而是大脑已经做好了选择。不去怀念,沉迷。
十七岁的简夏绮太傲气,绝不允许自己重蹈覆辙。
方正青真诚的目光意外动人,有这样的小太阳,再冷的冬天都微不足道。
简夏绮微微一笑百媚生:“对,是他眼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