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千羽笑着道:“大好了,还得多谢薛太医呢,薛家的医术名不虚传。”
薛彻拿着小刀切下烤着的一块兔子腿肉,不在意地笑着道:“谢小姐不是谢过了?我生辰那日,可是收到了价值不菲的谢礼。”一边说着,一边将兔子肉送进自己嘴里。
薛殷插嘴道:“在下好奇,不知谢小姐哪里寻的那方芙蓉墨?”
薛彻大笑道:“因为这方墨,薛状元还与我求了两次。”他此刻揶揄弟弟,丝毫没有将他当做名满京城的状元郎。
薛殷微微红了脸,道:“若不是看那芙蓉墨是前朝刘贵妃珍藏过的,谁要和你抢?”看薛彻依旧大笑,不由赌气道:“大哥是太医,要那芙蓉墨做什么?”他名声在外,又不太与人亲近,不喜参加宴会之类,所以三女对他这位长相貌若潘安又才华横溢的状元郎都不了解。没想到,坐在近处,竟然如此可爱,不由得心里都是一动。即便连谢千羽这样的两世之人,也不禁为之心跳快了几拍。
薛彻挑着眉,对于弟弟的疑问丝毫不觉得脸红,嘴硬道:“我可用芙蓉墨入药,救人。不知薛状元又用来做什么?”
薛殷一噎,冷哼一声,不说话了,只是低头吃肉。他气质有些像是谪仙,此刻低头吃肉的动作与他的气质本是互相矛盾,可他行云流水做出来,却又十分融洽,动作优美耐看。不由得把王乐宣看呆了。
这时候,下人在一旁又生了火,架起洗干净的獐子,开始烤,不多时,香味便传了过来。五人便起身,转移到了这边的火堆,一边吃着肉,一边喝着带来的酒水,倒是其乐融融。
吃过东西,薛彻拍拍肚子,笑道:“怎样,再寻寻这山里的猎物?”一般打猎,除了吃野味,也要带回去一些。可这些人太多,把打来的猎物都吃了,也没可以带回去的,所以,他这样提议。
几人看着满地狼藉的骨头,也都是这个打算,于是,留下几个人收拾残局之后,众人翻身上马,继续去南面山坡打猎。
山坡南面人们鲜少出入,密林便多了起来,路也越走越窄。
王乐宣天生胆子大,今日带的人多,又有了薛氏兄弟,便更加肆无忌惮,带着人呼啸着在丛林中又是埋伏,又是追赶,直累的她身边几个护卫满头大汗。
其余几人也都散开来,各自寻找猎物。
谢千羽看到一片草丛微微颤动,眼睛一眯,举起手臂上的小型弩箭,便是连发三箭。
箭入草丛,便惊起一只野鸡来。她连忙举起快弩,朝着野鸡射去,却接连几箭都没有射中。因为之前她曾下令,不许别人帮忙,于是众人也只是看着,没有打扰她练习箭术。
谁知那野鸡被吓到,慌不择路,竟然朝着人群飞来。谢千羽一呆,正要躲避,那野鸡已然飞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