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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俊,女的美,除了绝配我想不出别的说辞。

男的自然是我那英姿勃发的主子,至于那个女的,不巧我也认识。之前不是说过吗,季家大小姐觉得主子身边的书童是个男狐狸精,担心书童勾走了主子的心智,所以就把季府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厮送到裕王府,小厮不才,正是在下,而现在站在主子身边的这个女的,就是季府大小姐——季清霜。

她骑着白马,身披银铠,手握红缨长枪,紧紧地跟在主子的身边。

那时候,站在城墙上的我,认为这位千金大小姐在这偏远苦寒之地待不了几天,谁成想,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她从未离开这边塞一步,身为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随我们这群糙老爷们一起吃糠咽菜,一起征战沙场。

就我个人而言,其实很想和其它同僚一般,把她当做戈壁上最美的玫瑰,在心中默默爱慕她。

可我实在做不到啊。

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我只是把她当政敌,而她把我当情敌。

我们两个家伙就没消停过。

主子竟然也不拦着,任由我们闹腾。

至于九王爷那家伙?

他看戏看得可开心了,不时还添火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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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来,在边塞这七年,其实也挺操蛋的。

无论是战事还是身边的人事,从来就没消停过,每天不是被这个拉去喝酒,就是跟那个打架,再不就是被主子他支使来支使去,又或者是被主子他姘头季清霜欺负。

唯一还能算得上快乐源泉的事情,就是欺负主子的小崽子以及我的幕僚魏柯辛了。

这日子有什么好玩的,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啊?我把头都挠秃了,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留恋这没有锦衣玉食、高床软枕的生活。

或许是只是因为待久了,习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