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语晏晏,很是客气,手下长剑划过地面,发出难听的噪音。
太守猛地开口,与我谈判:
“十万两!我的十万两白银只埋在我知道的地方,你们杀了我,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我几乎要笑出声,最近这是怎么了,一个两个的,连我为什么要杀他们都不知道。
或许是我憋笑的表情过于扭曲,太守猜不准的我的心思,他眯起眼,继续加码。
“李念恩,除了这十万年之外,我还有十万两,这十万两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放了我,就都是你的了——”
我笑出声,转过身去,肩膀不住颤抖。
啊啊,没错,李念恩,李三胖,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对金钱视若无睹。即使我能够富可敌国,我面对财富依旧无法做到心如止水。
钱财是我的原罪。
可凡事都有例外啊。
此时,此刻,呼风唤雨了一辈子的宛城太守,其一生积蓄何止十万雪花银,却被尽数拿来贿赂我,只为保得区区小命一条。而现在,
有了无上权威的我眼也不抬,手中的利剑不曾收回,然后,在太守下一句哀求出口之前,我执剑回身,一剑封喉。
在鲜血肆意流淌的地面之上,宛城太守一生积蓄的白银有着令人迷醉的银色闪光,但到了我眼中,却不及手中利剑吞吐的一丝寒芒。
我将满是鲜血的利剑收回剑鞘,哼着小竹教我的歌谣,踩着宛城太守的尸体,向灯火通明的帐篷走去。
在欢庆的宴会之上。
我腰间佩戴着杀人的宝剑,以复仇者的身份入席,无人敢拦。
宴会上,主子的左侧坐着小世子和九王爷,以及老王爷的手下和主子扶持起来的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