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
“……”
我堪堪把嘴角擦干净,她的下一句话把惊得我把茶杯给摔了。
“真巧,我也不喜欢男的。”
“……”
军营中虽然一直在传我和主子有一腿,但那多数是调侃性质,没几个人当真,哪怕是我那些积极传播谣言的政敌自己都不信。
季清霜对各种谣言一向是不闻不问的状态,她能做出这个判断,只能说明她拿到了确实的证据。
“你怎么发现的?”我问道。
“我们一起去了那么多次青楼,你虽然每次都叫姑娘,可你的动作太斯文了,女子往你身上靠的时候你还会无意识地躲开。”季清霜冷静地说,她一向如此,在她看似洒脱豪放的表面之下,隐藏着谨慎持重的内核,她喝着酒,继续揭露着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还有,每次有好看的歌舞,是个男人都会盯着舞女的大腿或者腰肢,只有你这个家伙盯着符锦的侧脸发呆。”
她说的是实话,我至今仍旧记得主子聆听美妙音乐时妍丽的身影。我仍然记得,主子闭上眼,微微侧头,将自己放松在美妙的旋律之中。那身影越过了五感,直接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愈久弥深,令我此生难忘。
主子曾是老皇帝最喜欢的子嗣,自幼受到最完善最全面的教育,琴棋书画主子样样精通,对乐曲也有自己的品味,即使是在边塞,主子也不嫌麻烦地豢养了一众乐手,只为了能够不时满足自己的耳朵。每当主子命令乐手奏乐的时候,我经常会凑到主子身边,陪他一起欣赏乐曲,实话说,像我这种大老粗是没有什么音乐素养,曲中的高山流水和婉转倾诉都是听不出来,而这样的我之所以还愿意经常跑到主子那听曲,唯一的理由在于主子。
主子对乐曲侃侃而谈的点评远比乐手的能力重要,主子欣赏乐曲时的秀丽侧影远比乐曲本身更加美妙。
是的,我为我的主子深深地倾倒,沉醉于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颜,着魔于他人莫能测的眼,钟情于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经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我知道在我的注视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欢,可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掩藏于黑暗,逐渐腐朽变质。
只因为……我喜欢主子,但我更爱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让主子意识到我对他的爱意,我不会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给予我一点真正的温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于鼓掌;只要他愿意施舍我一个拥抱,我的理智就会脱钩,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这份爱令我恐惧,这空虚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变成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