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哟,怎么打电话了?”电话那头的那男人声音磁而慵懒,一听就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许之铮,来武馆陪我练练。”
“哪有你这么求人的?”许之铮还没睡够,昨晚处理任务一直到凌晨,这才刚睡了五六个小时。
庄启严轻笑一声,毫不留情地回道:“二十分钟之内我见不到你人,你就别想看见庄点。”
许之铮咒骂了一句,气冲冲地起床,随便披了件大衣就出门了。
如果用简短的话语来开阔许之铮和庄点的故事,那就是:许之铮喜欢庄点,全世界都知道,除了庄点。庄点喜欢许之铮,全世界都知道,但是许之铮假装不知道。
许之铮心里很简单,又很繁复的情绪,让这段感情成了庄启严抓住的小尾巴。他,许之铮,喜欢摧毁敌人、并且眼都不眨、对人声色俱厉、甚至比庄启严还要“臭名远扬”的组织老大,经常被庄启严拿心里那份仅有的纯粹、饱含着像青春期小男孩对初恋期待的爱情,来威胁自己,比如现在。
一切都是为了庄家的那个小养子,庄点,庄点点。
许之铮到他手下开的盛光武馆时,庄启严已经在跆拳道馆换好衣服等他了,许之铮脱下大衣,嘲讽道:“有事没事就会到我这儿白嫖,你说你这个老板当的,连个武馆都充不起?”
庄启严和许之铮知根知底,许之铮是华裔,在国外生活了二十年,并且做了特种兵,退伍后,和庄启严一起合作。他不杀人只赚钱,要杀人只想办法将人请进牢里,掌握商界人士的所有底细,人脉延伸至全国及海外商政法医各界,靠着团队不动声色而又狠厉的行动特点成为了庄氏背后的支柱。
庄启严早已习惯了许之铮开玩笑的方式,但此时心里有事,索性将助听器摘下收好,求得耳根子清静。
许之铮和庄启严都是黑带,但是许之铮的段位要高一些,毕竟是干打打杀杀这行生意的人,不学着点防身肯定不行,再加上庄启严练习时都要摘下助听器,听不见声音,这对判断会有些影响,所以,许之铮每次当陪练都要让着他点儿,当陪练不难,难得是把握好度,伤了人不好弄,放太多水又要被怨打得不过瘾。
但是,这次庄启严倒是拼了力气拿许之铮撒气,许之铮好几次都低估了庄启严的发力,差点招架不住。
“你疯了?!”许之铮没顾上庄启严听不听得见,一个扫腿将人扫得重心不稳,将将要摔下去再以敏捷的身手扶住,庄启严鼻头上的汗汽凝成汗珠从鼻尖滴下,喘着气任许之铮扶着,双目死盯着武馆的地面,却失了焦。
“说吧,遇上什么事了?”许之铮比划着不熟练的手语问庄启严,许之铮和庄启严是相交多年的朋友,许之铮看着学着也会了点手语,能够做简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