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臻在庄启严离开后不久也离开了,和林尔坐着一起吃了晚饭,不停地碎碎念着:“今天晚上你要一个人在这里了,不过明天早上我们又能见面了。明天早上应该是庄点过来接你,你不要太紧张啊,没事的,明天就是给家里人露个面,外人不知道你的样子。”
“嗯,放心吧。”林尔忽然有些感动,他能感觉得到秦臻对他的真心,如果他能早些遇见秦臻,他们两个一定早就成为最好的朋友。但是,如果不是庄启严,他可能一辈子都和秦臻这种社会阶层的大小姐有交集。秦臻也打破了他对富商之家的小姐的固有印象,秦臻平时完全没有架子,穿的衣服也很少有名牌的logo,但林尔知道,秦臻的每一件物品质感都很好,完全私人定制着一切。所幸,秦臻的性格真的很好,很容易相处。
晚上林尔睡前收到了秦臻的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庄点抱着bonnie和奶豆,庄点特地给两只猫咪也穿上新衣服,bonnie还是超重的一团,奶豆也大了好多,花色也越来越明显,肚皮上的肉也多了。bonnie瞪着蓝亮亮的眼睛靠在庄点的怀里,毛绒绒的腿边躺着闭眼休息的奶豆,奶豆的脖子上系了领结,看起来像窒息了一样,滑稽得很。
林尔掩不住笑意发了一条消息过去:“两只猫咪是明天的伴郎吗?”
“没错!”秦臻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林尔调好了明早上的闹钟,阖眼前又看了一眼两只小猫咪,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这一夜林尔睡得异常深沉,以至于第二天早上闹钟响起的时候林尔还恍惚了一下,感觉怎么一眨眼就第二天早晨了呢?
林尔很想赖床再睡半个小时,但事实他不得不起床,简单梳洗后给自己做了个煎蛋,还没吃上两口就听到外面的车喇叭声,应该是庄点来了。
庄点进来的时候,林尔正在水槽洗碗,庄点看他一点儿都不着急的样子,赶紧拉着他去换了衣服。
“快,待会儿到了宅子还要换婚服,婚服昨晚上才送过来。”庄点催促着,林尔只得先去换了身能出门的衣服。
坐上车,庄点哼着小曲儿将林尔带出了香山别墅。林尔扒着车窗,看见门前那抹月季红越来越远,他从来没想过,他会在这么个平淡无奇的早晨和另一个男人结了婚。直到眼睛越看越模糊,温热的泪水涌出眼眶、滴落于指尖、烙烫在心头,将过去几个月的记忆一点点清晰无比地镌刻在心里,包括那只还在水槽里,只洗了一半的碗。
庄家的宅子似乎和往常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可直到林尔和庄点踏进主宅,林尔才似乎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庄启严从楼上缓缓走下来,绅士地伸出一只手,邀林尔上楼。林尔主动将手递给他,看他婚服已经换了一半,外套还没穿上,可还是这么完美。
“庄叔叔他们呢?”林尔问跟着身后的庄点。
庄点看起来有些不太愿意回答,瞧了眼庄启严,庄启严答道:“茗竹轩的叔叔回来了,他们先去见叔叔,一会一起去婚礼现场。”
但一上楼,除了化妆师造型师和保镖一些人,秦臻也在那儿,秦臻看到人来了,将林尔带进一间屋子,边走边说:“理论上应该找个专门的地方做准备的,可我哥害怕在太公众的地方比较危险,就只能在家了。”
林尔点点头,今天婚礼现场四周应该是聚集了很多媒体的,他能想象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