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然破天荒地出门,他要去看云夙出征。
他坐在临街酒楼的包间里,看着街道上缓缓而过的兵马。
人群中,他看见了她。
看了一眼。
忘了人来人往。
忘了街道喧嚣。
只记得长枪凛冽,剑气如霜。
他终于知道,自己喜欢鲜衣怒马的女子。
长大了的自己,喜欢上长大了的未婚妻。
他也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只能眼睁睁看她远走他乡,生死未卜。
不久后,他参加科举,一举中第,成为朝中新秀。
三年后,云夙率军归来,李绍然也已经是肱骨之臣。
可他身体依旧极弱。
没有任何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愿意和他结亲。
而他也不愿意拖着这残破的躯体,提起当年和云夙的婚约。
只有他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
可他配不上她。
他说不出口。
不愿意让她为此感到任何一丝困扰。
她阳光爽朗,不像他阴暗迂回。
她是他生命最明亮的色彩,容不得一点玷污。
他只是远远地看着她。
一颦一笑,一喜一怒。
他的爱被藏在最隐蔽的角落,却近乎偏执疯狂。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在暗中除掉朝中反对云夙的声音。
谁敢说一句女子不得掌兵权,他就想方设法让此人永远闭口。
他想为她斩去所有的阻碍。
因为他喜欢看她骑在马上,张扬肆意地笑。
他愿意一辈子站在她身后的角落,做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未婚夫。
可后来,他发现他错了。
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