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然破天荒地出门,他要去看云夙出征。

他坐在临街酒楼的包间里,看着街道上缓缓而过的兵马。

人群中,他看见了她。

看了一眼。

忘了人来人往。

忘了街道喧嚣。

只记得长枪凛冽,剑气如霜。

他终于知道,自己喜欢鲜衣怒马的女子。

长大了的自己,喜欢上长大了的未婚妻。

他也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只能眼睁睁看她远走他乡,生死未卜。

不久后,他参加科举,一举中第,成为朝中新秀。

三年后,云夙率军归来,李绍然也已经是肱骨之臣。

可他身体依旧极弱。

没有任何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愿意和他结亲。

而他也不愿意拖着这残破的躯体,提起当年和云夙的婚约。

只有他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

可他配不上她。

他说不出口。

不愿意让她为此感到任何一丝困扰。

她阳光爽朗,不像他阴暗迂回。

她是他生命最明亮的色彩,容不得一点玷污。

他只是远远地看着她。

一颦一笑,一喜一怒。

他的爱被藏在最隐蔽的角落,却近乎偏执疯狂。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在暗中除掉朝中反对云夙的声音。

谁敢说一句女子不得掌兵权,他就想方设法让此人永远闭口。

他想为她斩去所有的阻碍。

因为他喜欢看她骑在马上,张扬肆意地笑。

他愿意一辈子站在她身后的角落,做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未婚夫。

可后来,他发现他错了。

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