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是喋血堂原本的巢穴。当年邵子卿以一人之力,单挑了喋血堂,击毙堂主,降服堂众,做了喋血堂新任的堂主。
只是,他自始至终都戴着半块银质面具,所以喋血堂里的人都不知道他的庐山真面目,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只有怀恩知道,那面具之下隐藏的,是怎样风华绝代的一张脸。
只有她知道,这位令堂众们心惊胆战的新堂主,乃是长安大名鼎鼎的白衣邵相邵子卿。
现在,她也知道了,邵子卿背后所隐藏的,是另一个声名显赫的人物身份,如雷贯耳的名字。
她在这个避世之居住了三年,轻车熟路,每一个地方都不陌生。
她想,邵子卿无处可去,这里应该就是他的藏身之处。
她用冰凉刺骨的泉水,荡涤干净满脸的尘沙,仔细梳理着满头秀发,褪去一身狼狈。她不想,让超凡脱俗的那个男人嫌弃自己的一身狼藉。
就算是在逃命,也要从容,优雅。
她还没有来得及梳洗干净,就立即被喋血堂的暗哨发现了。
那人并不识得她,自暗处闪身出来,拔刀相向:“什么人?”
怀恩一路奔波,嗓子都有些沙哑:“自己人。”
“自己人?”那人上下打量她,将信将疑:“暗号?”
怀恩一怔,她已经离开这里这么久,哪里还知道什么暗号?她又应该怎样说明自己的身份呢?兰汀?兰怀恩?都不是,自己原来的名字,这里没有人知道,她在喋血堂里的名号是叫血仇,她来这里的第一天,邵子卿给她起的。
那人握紧了手里的刀柄,警惕地望着她。
她清清喉咙:“我是血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