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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得人神共愤的脸上一双含笑清风的桃花眼正地望着自己,眼底的温柔直击他灵魂深处。

二人对视了足足十分钟。

戈欢一时脑袋瓜子嗡嗡,呼吸微滞,难以置信眼前一幕。

何亦歌?他的大学室友?天天巴不得下地狱的死对头。

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为什么偏偏是他!

他极力平复自己狂躁的心。

不会的,只是长得像而已,哪有那么巧的事,而且面前的人温润如玉,淡柔似风,比那暴躁的臭傻逼成熟俊美多了。

而站在戈欢旁的是他死对头,何亦歌,他也愣了半晌,几天前莫名其妙穿书了。

一开始懵逼但很兴奋。

因为穿的书是他最喜欢的《异世邪君修仙传》。

这本书,他至少看了五六遍,当初他没少为这本书打榜,对它的喜爱程度不亚于自己对女朋友。

书中男主在无可告慰的绝境中咬牙挺立,在深渊黑暗中自我救赎,如果不是他满怀一颗感恩之心,又怎会傻傻地被他师尊摆布那么久。

书中每一个人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深深牵动他,激励他。

可穿什么不好,就算穿成仙派扫地的也行啊,只要远远看一眼自己喜欢的角色就很满足了。

非得穿成书中的反派师尊极星子。

他想起被男主做成血肉干尸结局就瑟瑟发抖,苦思冥想后决定损失五百信誉积分,特意前来保护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