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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拜拜。】

来之不易,去之神速。

难道有很多人都穿书了?所以才这么忙,现在流行穿书了?可为何不经过本人允许呢。

难道是因为做了坏事!

他在穿书前的确做了一件缺德的事,抢了何亦歌的奖学金。

当时班级申请奖学金时,他们倆成绩刚好并列,辅导员决定举行一次民主投票。

选举前他请班级大部分人吃了一顿无比奢侈的饭。

第二天他以三十二比二十一赢得奖学金人选。

其实那点奖学金对他来说像毛毛雨,可他就看不惯何亦歌!总想事事压他一头,让他不好过,自己格外爽!

现在想来挺对不起他的,他知道何亦歌家里挺穷的,以前不理解何亦歌为什么那么扣里扣气的,特别是有一次寝室聚会本来气氛好好的,何亦歌非得aa。

穿书后他才懂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以前吃剩下现在都可让这一家老小衣食无忧。

他突然像是来参加变形计的,原世界他虽不是家缠万贯,世界富豪,但怎么样也算个富二代,生活肆意潇洒,到这儿食不果腹,度日如年,凄凄惨惨的。

他觉得自己改造得差不多可以了,回去保证好好做社会主义接班人。

这种心惶惶的日子何时到头~

在各种天马行空的乱想中戈欢第一次安然入梦。

次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