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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成功了。

过了许久许久,极星子才敢轻轻发问:“戈欢,你还好吗?”

戈欢擦了擦眼睛处的血迹,强忍着不适,轻松道:“我很好,很好,不用担心。”

“嗯,还有两个对吗?” 他曾跟着书推论了一番,的确按这个顺序斩断,可最后两个,是最难判断的,作者自己都没捋清楚,必须靠里面的人自行决定。

戈欢有气无力,小声道: “对…红色和黑色。”

“那是谁?”

里头一阵长长的沉默。

“戈欢,告诉我。”

“你,我。”

极星子忙睁眼: “把我杀了,将你自己留下就行了。”对,是这样,绝对是将他杀了。

戈欢不言,挽风好像说过,舍弃该舍弃的,熬过去就好了,是这样吗,把极星子杀了。

欲想成为最强者,就要踏着敌人,亲人,友人,爱人的尸骨,鲜血往上爬。

只顾自己,哪管他人死活对么。

无情无义无心无旁骛…

“戈欢,动手吧,没多少时间了。”

戈欢依旧没搭话,他手黏黏的,全是血,他都杀了那么多人,还在乎这一个么。

“没事的,戈欢,你把刀往我胸口一扎,什么都结束了,我们会出去的,不在乎这一刻,而且你想想我以前怎么对你的,那么冷血,那么无情,那么残忍。是我活该,戈欢,就算你真的扎我一刀,我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