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自己姿色平庸,身材也很平常,没什么可以称道的地方,应该不值得男人把我当一个女人来看。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不顺遂他们的心意,还是会被当做女人一样凌辱,这是逼我就范的手段,无论我长得多丑,这种羞辱就时刻悬在头顶。
现在它被实施了,而在此刻我无比清楚地从懵懂的女童的状态彻底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在那之前,我一直是师兄和师姐的小师妹,唐宜的好朋友,小眼镜的猥琐死党。
现在我是我了,讽刺的是,我不想这样。
我不听话时,除了拳头还有强奸。
难道这就是对我的羞辱吗?能把我怎么样?我翻身过去是不是就是我在上他?
身体里忽然爆发出一股无比愤怒的力量,我记得这股力量,我举起炮管保护唐宜的时刻,就是这股强大的愤怒。
我推开了粗嗓门,抓起脚边一条枯骨,当头砸了下去。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我愤怒地诅咒着,回头用带血的腿骨,把小个子钉在了地上,血肉溅了我一身。
历史就是这种从不理智清醒思考的傻逼推动着的,谁能想到两个傻逼流氓彻底改变了我的决定。
我捡起衣服擦身上的血,腿间的疼痛就像是骑在了火上,他其实没怎么耸动就被我打死了,但我仍然感到痛苦和愤怒。
羞辱?不,我想不明白的是,他们再傻逼也大可以直接打死我抛尸,我胆小懦弱,会因为唐宜而愤怒爆发潜力,自己死却不一定能有那股力量。但他们一定要来强奸我,多这么一道工序的意义是什么?强奸我到底能带来什么快感?
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踢开了这两个人,仔细地搜寻他们身上的东西,抓到一枚手电筒,一把刀,两把钥匙,上面都刻着一道很有设计感的火焰。
我将钥匙收起,握着刀提着手电筒拍拍门。
禁制在手心流动。
“你有必须打开这里的理由吗?”